【聚焦】本月底,这类医保账户将被取消!你的医保待遇会降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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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20-12-07 14:05  浏览量:346  来源:劳动报、武汉市总工会
医保和每一个家庭都息息相关

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将于年底前取消

对我们今后的医保待遇有什么影响?

会降低医保待遇吗?
取消后又有什么新办法实施?
小编帮你整理好咯
↓↓↓

今年底

这类医保账户将被取消


2019年,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


《通知》要求——

  • 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 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是什么?


新医改推进过程中,提出普遍开展门诊统筹,各地新农合的个人(家庭)账户随之逐步向门诊统筹过渡。特别是随着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制度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大部分地方取消了新农合个人(家庭)账户但也有个别地方保留了这一做法——


换言之,到今年底,并不是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将被取消。只有新农合的个人(家庭)账户会被取消,城镇职工医保不会受到影响。  


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

不会降低居民医保待遇


国家医保局回应,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实现的。


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


同时,为减轻参保群众的门诊大病负担,对于一些主要在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等)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住院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支付办法。


关于医保

今年这些好消息要知晓


今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阶段性目标——

  • 自2021年参保年度起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时查询,参保信息质量明显提升;

  • 到2025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中有升,管理范围水平明显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为避免参保人身份切换时出现待遇空白期——

■ 《指导意见》提出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确保参保人待遇无缝衔接。


■ 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各统筹区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期满后暂停原参保关系。


此外,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也扩大了↓↓↓


■ 原来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改革后,将扩大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费用;


■ 过去只能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改革后将扩大到可支付在药店购买药品、医疗耗材、小型医疗器械的费用;


■ 同时还将探索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医保将要发生的这些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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