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发布!新版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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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20-12-30 09:03  浏览量:650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12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标准》共3个部分101节,设置448条标准和监测指标。其中,修订内容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充分融入新颁政策和

医改要求,体现时代性


《标准》在保持2011年版标准延续性的基础上,融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等近年来颁布实施的法律、条例、规章相关内容,以及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改革要求,增加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要求。



二是由主观定性向客观

定量转变,增强科学性


《标准》增加了医院资源配置、质量、安全、服务、绩效等指标监测以及DRG评价、单病种质控和重点医疗技术等日常监测数据的比重,指导各地由以现场检查、主观定性、集中检查为主的评审形式转向以日常监测、客观指标、现场检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审工作模式。


一方面,引导医疗机构重视日常质量管理和绩效,减少突击迎检行为;另一方面,尽量减少主观偏倚,增强评审结果的客观性。



三是梳理整合并简化实地

评审条款,提升操作性


《标准》现场检查部分共24节183条,较2011年版标准的66节354条有大幅度压缩。


一方面,全面梳理整合原标准中的重复条款,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对原标准中操作性不强,或者可以用日常数据监测替代现场检查的条款进行了剔除或调整,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



四是注重借鉴国际、国内先进

理念和经验,体现兼容性


《标准》充分借鉴了国际上部分医院评价机构的工作方法和标准,采纳了国内一些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与国际国内评审评价管理先进理念更加契合和兼容。


医院评审是政府实施行业监管,推动医院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完善和落实医院管理制度,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国际上医院管理的通行做法。


1994年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在法规层面将医院评审工作制度固定下来。


1995年,原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评审办法》,确定了医疗机构评审的基本原则、方法和程序,开展医疗机构评审工作。


为提高医院评审工作的科学性、时代性、精准性,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评审办法》规定,国家卫健委于2011年制定发布《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该标准颁布沿用了9年以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该标准已不能满足医疗服务管理需要,迫切需要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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