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医共体建设要求明确了!涉及编制分配、薪酬待遇……

分享

分享到:

    发布于:2020-10-20 16:47  浏览量:1485  来源:国家卫健委、基层医师公社(晓琳)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路线越来越清晰,县乡医疗格局正悄然改变……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举措,目前已经在567个县(市、区)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此背景下,昨日(9月1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微信图片_20201020164125.png



今后将定期监测县域医共体政策落实情况和成效,评价越高意味着县域医共体外部治理和内部运行得越好。

这份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完善试点方案,协调调整财政、医保等政策。今后县乡两级医疗卫生领域将焕然一新,发生一些新变化。



变化一

编制统筹管理,谁有能力谁上岗


县域医共体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未来将由医共体统筹使用。

县域医共体内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的原则,统一岗位设置,加强聘用管理。

这样一来,不仅在医共体统筹之下,编制管理拥有了更多自主空间,还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今后县域医共体内的人员不再吃“大锅饭”,而是有能力者上,无能力者下。


变化二


医保基金结余留用,医护人员更受益


县域医共体若实行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模式,这意味着,当地百姓越少生病、少住院,县域医共体的成本支出就越少,医保基金结余就越多,医护人员也越受益。

如何让百姓少生病、少住院?那就是要尽力做好预防工作,让百姓少生病或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能看好病。


微信图片_20201020164140.jpg


变化三

基本公卫服务体现优绩优酬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拨付和绩效分配方面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评估结果与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

在保证公卫人劳有所得的同时,也能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用出效率,用到实处。



变化四


基层诊疗用药更加方便


县域医共体内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货款。有条件的地区,要打破县域内不同医共体之间的区别,探索县域内药品耗材的统一管理和采购配送等。

统一用药配送支付,可以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药品配送不及时、不足量配送到位以及价格过高的情况。

另外,将以县级医院为纽带,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这一举措,可以让老百姓今后在家门口就能更便捷地享受到优质医疗资源,避免大医院“虹吸”。


变化五

财务收入统一管理,更加透明化


财务和收入的统一管理主要体现在:

一是,县域医共体内财务统一管理、分户核算,完善预算管理。

二是,运行补助经费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由财政原渠道足额安排。医疗收入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补助经费依据县域医共体统一考核结果进行拨付。

这也是医共体建设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只有把经济利益这笔账算明白、算清楚,才能确保医共体的可持续性。

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已进入“加速期”,可以预判,今后这项建设将会大范围铺开,最终实现县乡村真正的“三位一体”



《通知》明确指出,监测方式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两个维度对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定性指标用于衡量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整合情况,即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紧密程度,定量指标用于评价建设取得的实际成效。


22.png

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