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最新通知!全面消杀!

分享

分享到:

    发布于:2020-11-10 09:33  浏览量:711  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央视新闻、北京日报、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在进口冷链食品首次与我境内人员接触前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


通知.png


方案明确,海关部门根据制定的风险监测计划,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检测工作,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作退运或销毁处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海关部门组织指导督促查验场地经营者或进口企业,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


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做到所有进入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其中,方案提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汇总分析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进行研判,开展对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估和检查。


多地发现冷链食品阳性样本


11月7日晚,山东省德州市报告在进口冷链食品常规抽检中,发现一水产店从天津港进口的一批冷冻猪肉核酸检测呈阳性


同日,太原市在对进口冷链食品抽样检测中,发现1份从天津港销往太原市的印度产冷冻带鱼外包装箱样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


11月8日凌晨,天津市防控指挥部通报,经排查,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海联冷库一份环境样本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一名装卸工人核酸检测呈阳性。


冷链食品外包装核酸检测呈阳性早有发生。10月中旬,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青岛新冠肺炎疫情溯源调查过程中,从工人搬运的进口冷冻鳕鱼的外包装阳性样本中检测分离到活病毒。这是国际上首次在冷链食品外包装上分离到新冠活病毒,并证实接触新冠活病毒污染的外包装可导致感染。 


据此,发布《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做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和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如箭在弦。


多地正在抓紧冷链溯源建设


11月5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省商务厅联合下发《关于进口冷藏冷冻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应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通告》,要求省内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的生产经营者,自2020年11月9日起,全面应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部分省份的食品追溯平台已正式运行。11月1日起,“北京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正式运行。自此,北京市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全面实行“码上”追溯管理。从“北京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正式运行起,对未按照追溯平台管理要求录入相关追溯数据的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相关经营主体要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


11月6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建设的四川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川冷链”正式上线,该平台对新冠病毒污染冷链食品的可能环节中物、人和场所实现了时空锁定追溯,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川冷链”分秒精准查出问题批次产品的全省流向和经营商户。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北京、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逾十个省市实施冷链食品追溯。



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