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引以为戒!舟山某医院被警告处罚!

分享

分享到:

    发布于:2020-11-24 16:55  浏览量:546  来源:浙江卫生计生监督、舟山卫生监督

为企业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

却未向卫生相关部门报告检查信息?

舟山某医院被处罚!


回顾

发现端倪

事情是这样的……


申报系统.png


舟山岱山县卫生监督员在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中发现某船舶修造企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有舟山某医院,但是从未收到该医院报告的岱山县企业职业健康检查信息。


检查信息.jpg


通过与该船舶修造企业联系核实,确定今年来,该企业共有700余名劳动者在舟山某医院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


健康检查.jpg

遂卫生监督员通知舟山某医院

前来接受调查

接受调差.png


经询问,该医院承认今年与岱山县辖区内的某船舶修造企业60多家外包公司签订了职业健康检查合同,已出具近100份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但是未向岱山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检查信息。



书.png


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该医院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任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知识延伸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三)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

 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不仅有助于监管部门了解企业组织劳动者健康检查情况,而且可以指导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并降低企业用工风险。

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