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家卫健委发文:提高医务人员阳光收入、落实绩效工资和各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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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20-10-14 17:38  浏览量:858  来源:粤卫人才

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基层院长之家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加强医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重磅文件,涉及人才队伍、薪酬待遇、社会地位等方面号召各级党委政府、全社会都要关心爱护医务工作者,推动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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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医务工作者

队伍规模和结构


着眼于健康中国建设和深化医改大局,以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壮大医务工作者队伍总体规模。


优化完善城乡和区域医务工作者队伍布局,筑牢基层和偏远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重点加强全科、公共卫生、护理、儿科、麻醉、精神卫生、重症医学、病理、医学检验等紧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提升医务工作者

培训培养质量


在全行业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建立完善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三阶段连续统一、有机衔接的卫生健康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深入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强化对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临床医生的流行病等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加强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同质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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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医务工作者

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紧扣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新趋势、新变化,加快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连续医疗卫生服务。加快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和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补齐基层服务能力短板。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创新服务方式,增进人文关怀,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丰富医疗和护理服务内涵。支持医师多点执业,提升优质医疗服务可及性。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完善医务工作者队伍

激励保障机制


从提升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性。


推动各地落实“两个允许”,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财政补偿政策,提高医务工作者的阳光收入,深化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


符合条件的医务工作者可以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和护龄津贴等。



发挥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坚持实践导向和科学评价,突出品德能力和工作业绩,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坚决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外语倾向,鼓励医务工作者扎根防病治病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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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医务工作者

工作条件和环境


严格落实《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有关要求,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科学测算工作负荷,合理配置工作人员,避免医务工作者长期超负荷工作,保障医务工作者休息休假时间。


加强医生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改造,为医务工作者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后勤服务。加强对医务工作者职业危害和劳动安全卫生防护培训,做好防护物资和设备储备。定期组织医务工作者体检和心理健康评估,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预和疏导,减轻医务工作者身心压力。


营造全社会

尊医重卫良好氛围


广泛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加强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知识,繁荣健康文化,引导公众树立尊重医生就是尊重生命的理念,增强对卫生健康工作和医务工作者的理解认同。


持续开展对优秀医务工作者的宣传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弘扬崇高精神,提高医务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感。


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巩固“三调解一保险”纠纷化解机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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